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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普票怎么作废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9:58:14    

上月开具的普通发票不能直接作废,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以处理:

开具红字发票

方法一:将上月的发票联拿回来,在本月开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发票即可。

方法二:在开票系统中找到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按钮,然后开具一张红字发票进行冲销。

红冲撤销

在普票上经过重新打印后,将红字部分改写,从而作废原发票,并需要另外开具一张新的发票。

反悔撤销

发票领用单位在收到发票后,如果发现发票有错误或其他情况,可以及时拿回给开票机构,由开票机构撤销发票。

拆开撤销

将普票拆成两部分,持正板副板分别去税务机关备案,未备案的部分作废。

跨月作废的具体步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普通发票当月可以作废,跨月则不能直接作废,必须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建议

及时作废:如果发票开错,应尽快作废,避免跨月作废的麻烦。

系统操作:在开票系统中直接进行作废操作,并确保所有发票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报备和审核:如果需要红冲撤销,需先向税务机关报备,并经过审核后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以上方法均需遵循相关税务规定,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会计师,以确保操作的正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