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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暂住证怎么办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2:35:46    

广东省暂住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确认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广东省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准备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正面一寸照片若干张。

居住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如果是育龄妇女,还需交验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节育证明或厦门市外来人员婚育节育审检证。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前往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如社区服务中心)。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对信息进行核对,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会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有关部门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在线办理

通过“粤省事”小程序进行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填写居住信息并确认无误后提交,居住信息以屋主、民警或网格员等核实确认生效。登记满半年后,无需再到居住地镇(街)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即可申领电子居住证。

通过“粤居码”小程序进行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输入详细信息后点击“完成”,成功申报居住地址后,可为家人或同住人员代为申报居住地址。需办理电子居住证或享受政府服务的小伙伴,还需要将居住地址设为“经常居住地”。

办理步骤

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镇、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员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镇、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建议选择线上办理方式,特别是对于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的情况,可以便捷地申领电子居住证,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