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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减假暂”监督案件13万余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8 10:06:00    

记者7月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依法规范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刑罚执行监督是刑事诉讼监督的重要一环,是刑事检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重要力量。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各地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要求,大力推动轮岗交流等工作,建立科学的派驻检察人员梯次结构,派驻检察基础更加夯实。与此同时,巡回检察“利剑”作用也更加凸显,针对2024年专项巡回检察发现监狱、看守所等监管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履职存在的问题持续督促整改,对发现的徇私舞弊“减假暂”、滥用职权、虐待被监管人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跟踪督办,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最高检在5个省份部署试用监狱检察法律监督模型,组织开展看守所数字检察平台展示等活动,扎实推进科技赋能。

2024年底,“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各级检察机关按照相关要求,依法监督看守所、监狱收押、收监工作,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协作,共同推动解决“收押难”“收监难”问题。例如,天津市检察机关会同有关政法单位在全市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以案件化办理推动“判实未执”专项工作落实,全市清理“判实未执”人员141名。

据了解,今年以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减假暂”监督案件13万余人,针对“减假暂”提出书面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2000余件。最高检先后组织20个省份检察机关在安徽、贵州、山西座谈调研,深入分析“减假暂”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减假暂”监督规范化水平。同时,全面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全国检察机关监督有关机关收监执行1400余人。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促进提升监督质效和加强理论研究方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动融入“大管理”格局,深入分析监督办案情况,准确掌握动态、把握趋势、查找问题、研提对策,促进高质效办案;聚焦刑罚执行监督前沿问题、基础问题,鼓励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为更加深入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刑事执行检察自主知识体系。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参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履职,努力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全国检察机关2025年上半年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刑罚执行监督是刑事诉讼监督的重要一环,是刑事检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为契机,按照最高检党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全面履职、勇于担当,依法规范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2025年上半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派驻检察基础更加夯实,最高检院领导实地调研派驻检察工作,五厅持续开展常态化督导,汇总分析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组织起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的意见》,持续加强派驻检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各地按照最高检要求,大力推动轮岗交流等工作,建立科学的派驻检察人员梯次结构,共调入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721人,交流出611人,净增110人。巡回检察利剑作用凸显,针对2024年专项巡回检察发现监狱、看守所等监管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履职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督促整改,对发现的徇私舞弊“减假暂”、滥用职权、虐待被监管人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科技赋能监督扎实推进,最高检在5个省份部署试用监狱检察法律监督模型,组织开展看守所数字检察平台展示等活动。

二是依法开展交付执行检察工作。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监督看守所、监狱收押、收监工作,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协作,共同推动解决“收押难”“收监难”问题。天津市检察机关会同有关政法单位在全市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以案件化办理推动“判实未执”专项工作落实,按照一人一案一册的要求,统一制定罪犯核查案卷目录标准,确保案件办理中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成果高效,全市清理判实未执人员141名。

三是“减假暂”监督不断强化。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减假暂”审查案件13万余人;其中减刑12万余人、假释7000余人、暂予监外执行5000余人。针对“减假暂”提出书面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2000余件。先后组织20个省份在安徽、贵州、山西座谈调研,深入分析“减假暂”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编写“减假暂”典型案例,研究制定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指引,进一步提升“减假暂”监督规范化水平。

四是监外执行检察全面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监督有关机关收监执行1400余人。强化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积极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督办上海某公司信访案等有关案件,通过调查核实、查阅法律文书等方式,提出审查意见和工作建议。

五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促进提升监督质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动融入“大管理”格局,深入分析监督办案情况,准确掌握动态、把握趋势、查找问题、研提对策,促进高质效办案。认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检查,重点检查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释法说理以及遵守办案程序等情况,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到更加注重质量上来。

六是加强理论研究。组织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第四届年会,围绕11个理论和实践研究方向,共征集论文900多篇,经专家多轮评审,精选出优秀论文集结出版。聚焦刑罚执行监督前沿问题、基础问题,鼓励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为更加深入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努力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刑事执行检察自主知识体系。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参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履职,不断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以高质效履职助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检察日报社 记者:单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