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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长沙电动自行车上牌可享受这些便利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8 11:12:00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何乐)记者8日从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日起,长沙交警将推出多项便民利企措施,拓宽服务渠道,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车管服务。

“部分市民在购车后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有的甚至使用假牌、套牌,给道路交通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据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长沙市已上牌电动自行车总量达到195.7万台,预计今年上牌数将达到35万,“推出这些措施,旨在方便市民上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网点少、覆盖不足”的问题。5月8日起,在之前9个车管分所的基础上,含5个城区车管分所和4个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在城区6个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增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点,方便群众就近上牌。并在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较为集中的市场设立了7个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点,为购车群众办理一站式上牌服务。

同时,在全市73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立电动自行车置换上牌服务点(新车上牌或以旧换新)。对于“京东”平台线上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可实现线上申请、带牌销售。

“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切勿为了贪图便宜在电动车修理店或社交软件上购买,避免买到不合格产品,给自己带来损失;选择电动自行车时,首先要了解车辆是否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接下来查看车辆合格证中的“车辆类型”,确认是否是‘电动自行车’,一定避免买到‘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该负责人提醒,购车后应当在3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期间凭有效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可临时上道路行驶。逾期未上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违者将面临罚款50元的处罚。登记时,车主需实名认证,如实填报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等,确保人车信息对应一致。

小贴士:

1、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可以持有效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自购车之日起30 日内临时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登记不收取费用。

2、《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3)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现场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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